“谁敢拿着鸡毛当令箭、或是栽赃夺权,你当军情部那些兄弟都是吃干饭的吗?”听到苏东这担忧,曾炜杰冷声冷气地先是如此说了一句。
话语微微一停、他立即转头望向坐在一旁很少开口的一个少将,高声说道:“仇成武,你也以你行营军情处处长的名义给我发出一道密令去。我此令颁行后,凡有栽赃夺权者,一经发现、一律死罪。其直系家眷充军宁夏、青海,并承担军事法庭判罚赔偿金。”
赔偿金、这也是新法之中才刚刚确定的一项新规则。
从前大宋的王法里,杀人者偿命、没有附带的赔偿金。
之前许多地方官从前在遇到杀人案时也曾判定行凶者给被杀者赔偿,但却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定位。通常的做法,也就是将行凶者的家产部分或全部赔偿给被杀者。
而胡安国按照刘行的建议、主持修订之后的新法刑律增定出来赔偿金之后,从此后凡是杀人者即便是无产者,其直系亲属,诸如父母、配偶、子女也将被列为代赔人,为其像被害者给付赔偿金。
咨议院对刑律做出了新的修订,咨议院中的兵务分会自然也会跟着去进行修订。
兵务分会修订、增补的赔偿金规则出来以后,当时曾在军中引起过一阵热议。热议的的焦点是什么呢?就是赔偿金的额度和赔偿的方法。
民间的从业者、那可谓是三百六十行,每个行当收入都不同。在给付赔偿金时,因收入不同、所以只能将一条人命暂时初定为赔偿金是六万至十二万龙元之间。
可是军中的赔偿金呢?收入好计算,不算战功、单是军饷和薪酬,以及补贴加在一起。
若是有人杀了当兵的,定位也极其明确、那就是将计算被杀者正常致仕前所有军饷和薪酬的总和、再叠加上六至十二万的基本性命赔偿金。
也就是说,一个普通军曹他生前的月饷是三十龙元、没有各项补贴。但他若是非战场阵亡、被人杀了。他被杀时是二十岁、那么杀他那个人就要给付军曹四十年月饷收入一万四千四百块,此外还要给付六到十二万的基本性命赔偿金。
亦就是说,一个军曹的性命、若非战场阵亡,其价值就是七万四千四到十三四千四百块之间。按最低的算,七万四千四百块、那是什么概念呢?那是一个收入最高的商行寻常从业者三辈子的薪酬。一人杀军曹、全家至少两代人得给付一辈子了。
只是一个军曹、若是非战场阵亡被杀的赔偿金已足以让一个杀人者全家一辈子赔偿了。那么一个军官呢?大宋皇家部队的军官,现在那各个都是月收入总和动辄超百块。一旦真出现了被非阵亡杀死的情况,杀人者怕是三代人做牛做马都未必能给清赔偿金了……
正是因为有律法的新修订这些规则存在了,曾炜杰这话一出口、那位行营军情处长仇成武站起身时脸上露出了阴冷的诡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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