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棒,将狼牙棒压住鬼头刀。我们康巴大力士使劲拔、使劲拖、使劲旋转,无论怎么折腾,就是拔不出鬼头刀。
“那中国人还是一手握着狼牙棒,仅仅一敲,康巴大力士的鬼头刀落地,他的双手被震得鲜血淋漓;中国人一棒从他的眼前挥过,他倒退几步跌坐在地。
“中国人又是一棒砸去,粗大的铁锤(周身铁刺)将他腿下的大砖石,砸得青石粉飞,石末迷住了他的眼;又一棒泰山压顶,狼牙棒上的铁刺,在康巴大力士的头顶上,锥得他钻心地痛。若是一锤打下,他的脑袋还不成为肉泥?!
“最后,我们康巴第一大力士跪地认输、并当场拜师;那中国人从此就住在他家,天天教他练中国功夫。
“我家世世代代走乡串户的经商,我阿爸说大商人必须会功夫,否则,巨大财富守不住。便领我去拜师。
“我们康巴第一大力士叫扎西,是当地最富有的恶霸——不管是农民、游牧民、商人,还是军事首领及行政长官,都得每月孝敬他金银财宝。
“不仅仅是他个人力大无穷,关键是全藏及中国宋朝、西夏、蒙古等地,都有他的崇拜者及徒弟,据说有十万之众。我们当地,无论哪一方势力,都要给他交保护费;否则,不出一月,包你灭族!
“因他天生红色头发、红色眼珠,凶恶至极,人们背后都叫他‘扎西红头魔’。
“我阿爸本是常到中国宋朝、西夏及印度、尼泊尔、拉萨等地,流动商队的首领,手下猛将也多;但不敢得罪扎西红头魔,便拿出五千两黄金,孝敬扎西红头魔,让我在他家吃住,多随师练武。并说每年继续孝敬他。
“我阿爸带着我拜中国人为师。
“中国人叫王超,本是宋朝四川一名军官,本是武林高手。因看不惯地方官强抢民女,打抱不平,出手制止;没想到一拳打死了贪官。为了避祸,穿过金沙江,来到昌都。
“王超师父见扎西红头魔,在昌都城殴打一名藏军军官,而且那军官,眼看就要被打死了;作为同为军官的他,不加思索地冲上去,一脚将扎西红头魔踢翻。才激起红头魔与王超师父比武定师徒——谁输了谁拜师。
“他们比武时,正好被我们赶到,也许这就叫缘吧!
“我阿爸令我给王超师父供养五千两黄金,我一个人搬不动,是我阿爸和他的手下,帮我搬进那五千两黄金的。
“我给王超师父磕了一个头,他就拉起我,不让我再磕了,答应收我为徒。我从此就住在红头魔豪宅里,跟王超师父练武。
“那红头魔也十分吃苦,几乎练武入魔,师父说他是武痴!
“后来,陆陆续续有远近不少官家子弟,及富家子弟,都来拜王超师父为师。真是穷文富武:凡是来练武的孩子中,没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因为交给红头魔食宿费,每年至少两千两黄金。
“王超师父因在宋朝杀人犯法,所以在西藏,必须依托红头魔这样实力超强的人物,才能平安无事;否则,西藏也许会将他送回宋朝。
“在这些一百多名练武的孩子中,就数我们四大金刚功夫最强。王超师父,和扎西红头魔都因此特别喜欢我。认我为义子。
“师父去世时,将他驰骋疆场几十年的狼牙棒,遗留给了我;还把他攒下的五十多万两黄金,也全部给了我。因为他在西藏未娶妻,就是我一个义子亲人。那是他收的学费,因他在红头魔家里吃住,红头魔对师父的功夫五体投地,所以对师父恭敬到极点,几乎天天坚持给师父洗脚,哪敢收师父一文食宿费?!这就是康巴人的豪爽。
“扎西红头魔去世时,除了把家产留给他的子孙外,另把他的一万多名武林高手部队,交给我统领,让我带领他们走出昌都,到全藏去图发展;他只留下一百一十名最忠诚的高手,保卫他的家园和子孙们的安全。他让他的子孙们经营辽阔的牧场及经商,不要学他。
“红头魔最后让管家搬出一百一十万两黄金,交给我作为一万多人的军响及生活费。
“我将王超师父给我的五十多万两黄金,尽数交给我的父亲。他本是很有钱的商人,又是虔诚的佛教徒,不停地上供下施、行善积德;他将这五十多万两黄金,全部供养给西藏昌都丁青城孜珠神山上的孜珠寺(雍肿苯教寺,当地当时没有佛寺),说是给子孙后代广种福田。
“我将扎西红头魔留给弟兄们的一百一十万两黄金,全部平分给一万多名弟兄,让他们送给各自的父母;我们全军不留一两黄金,只身深入青藏高原,凭本事生存。十几年来,我们弟兄转战全藏,其中两千多人被战死;三千多人死于野牦牛群及狼群。后来遇到主人(指热罗)时,只剩八千多弟兄了。
“我们把专找野牦牛群,及狼群作战,当作军训、当作练兵。唯有这种与草原上最凶猛的两个群体作战,在死亡线上磨练钢铁般的意志,及无所不摧的体质,才能在战场上发挥出压倒一切的逆天能力!
“我们只要听说哪一带有野牦牛群,或狼群;我们就热血沸腾,呼啸着要练练手;于是就去设伏,专门找千万头野牦牛或千万只狼群搏杀!我们以找这两种群体,为最大的快乐及最高的荣誉感!
“兄弟们在野牦牛群中,用最猛烈的斩杀,及最快的速度穿插于牛群的缝隙中,左右开弓砍下牛头,或插入牛肺;他们常常被牛角刺穿身体,但他们就是扯出自己的肠子,也要将这头野牦牛缠死。
“与这种一千公斤左右的野牦牛作战,我们的战马,常常被野牦牛的双角挑出内脏;有时,连人带马被掀翻几米远,我们要么抓住它们的双角,将其扳倒而割断喉管,要么冲上牛背,用藏刀捅破内脏等。
“我们的人,从不退缩或逃跑;野牦牛群与人作战时,似乎也不甘示弱、不想逃跑,往往与我们拼尽最后一头牛!
“特别是与狼群作战时,狼群的集体团结力量及配合,往往比人群大得多:狼群绝对不像野牦牛那样直冲直撞死不回头;而是用两三只身体强壮的公狼,从正面发起冲锋,另外至少五匹左右的灰狼或白狼,从背后冲上马背,或撕咬兄弟们的后脖(因兄弟们都知道,被狼扒上背后,不能回头,一回头喉管就会‘咔’地一声,被钢挫般的狼牙切断)。或扒在马头、马脖、马尾上撕咬马身,令马负痛而直立嚎叫或就地打滚,将马背上的兄弟们掀翻在地。
“兄弟们常常被迫徒手与狼搏命,要么两手掰开狼嘴并撕开,而喝狼血;要么撕开狼胯当武器;要么提起活狼后腿当武器,拼命摔打;要么与狼扭打在一起等。
“总之,每一场与狼群搏击,我们都要战死一部分兄弟,更多的是遍体鳞伤;但兄弟们就是喜欢这么玩、渴望这种战斗。
“兄弟们最开心的是,将没断气的狼割开喉管,嘴对着狼喉喝热血,及扒下狼皮吃热肉;在完全没有任何燃料的青藏高原上,一万多人到哪里吃煮熟的肉食?所以,喝热血吃热肉,已成为一万多人最高的享受!
“兄弟们见我如此仗义,不贪一两黄金;又让他们分得巨款而孝敬父母,便全体跪拜,认我为主人,愿舍命追随一生!”I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