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给吓了一跳——除了金箔,里头还有不少早已泛黄发脆的宣纸,铜钱,珠宝,玉佩,如意,各式精巧的小玩意儿,简直像是打游戏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就打开了个s级的宝箱,险些就把人直接晃了个跟头。
“像是不止一个人往里头搁的。”苏谭琅把石板小心翼翼地放回去,蹲在他身边一块儿研究着,“这个玉佩是十三爷的,我记着曾在他身上见过。如意是皇上的,看香囊这绣工大概是小格格绣的,铜钱——是不是弘晖他家儿子放进去的……”
“我觉得现在最要紧的问题不是弄清楚这些东西都是谁的,而是怎么把这个箱子给偷渡出去……”
方瑾初头疼地揉了揉额角,仰头看了看比他当年住在这里头的时候仿佛又高出不少来的围墙,顺手把箱子塞进了苏谭琅的怀里:“狼嬷嬷,组织信任你,你还是再上一回房吧。”
“……”被组织的信任坑了不止一次的狼嬷嬷默默接过了箱子,认命地轻叹了口气,才走了两步就又不放心地绕了回来:“天儿太热,还是别绕太久了,看得差不多了就回去,我就在外头等着——反正王府在这儿又跑不了,咱回头再回来看……”
“好了好了我的狼嬷嬷,你都唠叨了我几百年了。”方瑾初不由失笑,却还是认认真真地点头应了,又忽然严肃地轻咳了两声,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的肩,“万一被人抓住了,千万不要把组织供出来,等着组织去解救你,知道吗?”
“不劳组织费心,这种程度总归还是不至于被人家给抓住的。”
苏谭琅学着他的说法轻笑了一句,退了几步提气纵身,借着树枝的力道就稳稳蹲在了墙上。他现在的身体显然比前世最后那些年要年轻不少,这种事做起来更是熟练到得心应手,顺着墙边轻巧地一跃而下,就抱着个快散架的箱子快步往前大门赶了回去。
来这一趟最重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方瑾初轻轻松了口气,也快步朝外头走去——幸好这后花园的一片现在还在维修施工,按常理到这儿绕的人除了揪两朵花、扯几片叶子走,也不会有人有闲心扛个石桌子出去,自然也就没安什么摄像头。要不然上几百年后把自个儿家里的东西偷回家去,这种事儿还真是长了几张嘴都很难跟人解释清楚。
靠着当年在王府里头走了太多遍练出来的方向感,两个人顺利地在出口会师,上了车一路直奔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把箱子里头的东西一件件理了出来。弘晖倒是真听话,认认真真地把后来的事儿都刻在金箔上放了进去,至于那些个宣纸上的笔迹就多了去了,有兄弟们的,也有那些个管他叫着阿玛的孩子们的,甚至还有一沓子一看就是张廷玉写出来的工整字迹。年头实在太久,即使这么好好儿的搁在紫檀木箱子里头存着,也有不少的纸张已经泛黄发脆,拿在手里头颤颤巍巍的仿佛一吹就会化作一抹尘埃。
工作量实在太大,俩人在自家客厅里头坐了一下午,拿出了修复文物的架势,小心翼翼地把那些个金箔纸张都细细地整理好,一张张地认真地看完了,又一块儿猜测着那些个小东西究竟都是谁放进去的。也不知弘晖究竟是怎么往外传的话儿,总归这里头的东西都没多贵重,却都是正经随身戴着、随手把玩的,师父的金镖,二哥的酒壶,小九儿的蝈蝈葫芦,老十四居然还放进来了个大将军的令牌,也不知道后来四哥是怎么给圆成过去的。
“这手串大概是八阿哥的——那天他到底也只是半夜里才赶到,听说一直跪在门口,谁劝都不肯起来。”
把那一串绿松石的手串拿了出来,苏谭琅轻声叹了一句,眼中便不由带了些感慨。他就比主子晚走了不到一日,对后面的事所知也实在不多,只叹了这一句就不再多说,只是将手串擦干净了,放在了垫好的绒布上头。方瑾初靠坐在茶几边上,轻轻拨弄着微凉的珠子,静默片刻,忽然摇了摇头无奈地轻笑一声:“现在想想,老八还真是兄弟里唯一的一个认认真真夺嫡的,只是实在被我坑得不轻……”
“事儿都是自己做的,怪不到旁人头上。”
苏谭琅缓声应了一句,把剩下的东西也逐一理好,准备一会儿拿去摆在书房的架子上:“其实——第二天一早,皇上就派人把话转告给八阿哥了,只是不知八阿哥究竟听进去没有……”
“有些坎儿,总得靠着自己才能迈过来。”方瑾初轻叹了一句,捻起那一串手串,眼中是一片释然的淡淡笑意,“他既然能往这箱子里头放东西,一定也是已经走出来了的。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到底也都是自家兄弟,只要不是什么生死大仇,哪有什么翻不过去的?”
“也对,要不是已经又当是一家人了,也不会往这里头放东西了。”
苏谭琅轻笑着点了点头,捧着手里头的东西进了书房。刚望见那一架子书,就又蓦地想起件差点儿忘了的大事儿来,扒着门边往外探了个脑袋:“对了——咱还看清史稿吗?”
“不看了,这些东西比清史稿可来得准多了。”
方瑾初站起身抻了个懒腰,含笑摇了摇头,也一边活动身子一边溜达着进了书房:“晚上吃什么?要是懒得做饭,咱们就出去吃点儿。”
“在家里吃吧,回头出去再被人给认出来,就别想歇着了。”
接过他递过来的手串,苏谭琅认真地纠结着摆在哪儿好看,又接连着试了几个地方,都觉得好像总难免有点儿突兀。方瑾初靠在边上看着他折腾,一本正经地提着毫无建设性的意见,甚至不止一次试图冲上去热心地帮一把倒忙,终于被忍无可忍的狼嬷嬷好脾气地请到了沙发上坐下,又体贴入微地切了一盘子水果塞给他:“想吃什么?我记着家里的菜不多了,今儿出去也没买上……”
“菜不多了就把火锅架上,再下点儿肉,一顿直接包圆,明天再说明天的事儿。”
方瑾初果断地拍板做了决定,又拉开冰箱门往里头寻摸着。苏谭琅被他过于离奇的思路引得哭笑不得,无奈地摇了摇头,快步跟了过去:“哪有大夏天吃火锅的?也不怕上火,回头再嗓子疼——”
“所以我当初就说,你们不明白这夏天吃火锅的好处。”方瑾初笑着应了一句,从冰箱里翻出瓶可乐来塞进他怀里,“开空调吃火锅配可乐,只有夏天这么折腾着才过瘾——快去洗菜,我去把锅支上。这底料是去重庆取景的时候带回来的,跟咱们北京这边儿的口味不一样,咱们俩也好好过一把瘾。”
对麻辣的威力一无所知的狼嬷嬷茫然地点了点头,围上了小碎花的围裙,听话地装了一盆子菜端到厨房去洗。方瑾初回到餐厅去把火锅插上,兑好了水跟底料,没过几分钟就听见了咕嘟嘟冒泡的声音。叫人大觉开胃的麻辣香气四散漫开,方瑾初靠在桌边,望着那一片袅袅的热气,轻轻挑了唇角,眼中便浸润过些许极柔和温存的轻缓笑意。
他们都还在好好的活着,虽然不再在同一片时空,却依然都有人相伴而行——就像记忆中的恭王府根本就没有恭亲王住过,早就变成了恒亲王府一样,有太多的细节仿佛都被不知不觉的改写了,每一次不经意的发现,都像是忽然触碰到了一片如梦般辽远,却又真实得触手可及的记忆。
所以——他反而不想刻意去探寻。他相信那些人一定都会好好地活下去,不是活在清史稿上那些晦涩难懂的文字里,而是鲜活的在某个地方存在着,永远目光清亮,笑意安然。
那是曾有他在过的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