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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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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森的兵器,闪着森森的寒光。

    武器的用处,不过是杀人而已。

    整个客栈唯一还坐得稳的,便是二楼上的那群青衣女子,她们从一开始就好像对楼下纷杂喧哗一点也不上心,依然是神定气闲的吃得餐。

    没有一个青衣女子在看着楼下,唯独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女子不一样。她正用一种兴致勃勃的眼神盯着南宫燕,冰霜一样的脸上终于浮出若隐若现的笑意。

    她原本如孤山上的冰雪,可是在这一刻,她融化了,因为她居然会笑,笑得非常美丽。那种笑容像是被阳光照耀的冰雪,折射出七彩飞霞,明亮,炫目,也转瞬即逝。

    这个女人很安静,也太过安静。

    这个时候,越是不动的人,就越是惹人注目。

    南宫燕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一群女人,当看到坐在最中间的那个无袖青衣的女子时,他的一对瞳孔不禁渐渐收缩,再然后眼睛忽然就亮了。

    无袖青衣女子对上南宫燕那双发亮的眼睛,脸上的笑意又加重了几分。

    一个美人,一只狐狸,两人四目相对,眼神像是正在说着什么话。然而除了他们自己,旁人根本看不懂。

    女人在笑,笑得清淡,笑得低调。

    南宫燕也在笑,笑得狡猾,笑得精明。

    这只狐狸从来都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即便眼前的情形对他十分不利,他依然笑的起来。还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因为他突然用手指着楼上的女人,弯着腰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的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也太过放肆无礼。

    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像他这样对待楼上的那个女人,其他人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可是南宫燕居然敢指着女人放肆大笑,简直就是怪事一件。

    无袖青衣女子却好像并不介意被人指着脸大笑,她只是看着南宫燕,面色带笑,低声说了一句:“你还不走?”

    客栈里很闹,她的声音几乎一出口就被闹哄哄的气氛吞没。

    南宫燕居然听得见那女子说的话,只听他也笑着回答道:“我原本是要走的,可是现在却有人不让我走。”

    无袖女子弯着嘴角,“他们拦得住你?”

    南宫燕也弯着嘴角笑道:“拦不住我,不过我想走也不容易。”

    无袖女子轻声笑,“那你还不赶快走?难道还想留下来吃饭?”

    “我一点也不像留下来吃饭,因为这里的饭菜实在是不合我的胃口,太难吃了。”

    “那就快滚。”

    女人的话听起来不动听,可南宫燕却好像很喜欢女人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只见他越笑越开心,脸上都快乐出两朵花。

    或许是因为和他说话的这个人实在太漂亮,又或者是因为刚得到了一件大宝贝心情正好,总之他现在笑得非常开心。

    所有人都看着南宫燕和那个青衣女人,但能听见两个人说话的人却不多,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想着如何去捉住一脸灿烂的南宫燕。

    那些人用他们的眼睛狠狠的瞪着南宫燕,手中的兵器也在蠢蠢欲动。

    杀意已在,危险亦在。

    南宫燕却依然在笑,笑得愉快,好像所有人的敌意都不是针对他的。

    女人也还在微笑,连眼神都带着美丽的笑意,她平常都是冰冷的人,而此时她却在笑,对着一个贪心的人笑。

    一座冰山在炫目的光阳下,会产生什么?会产生一道美丽的彩虹。

    此时此刻,这个女人就是一道冰山上的彩虹,映着阳光而生,神秘美丽。

    越是美丽的事物,往往消亡的越是快。

    女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最后,她没有了笑,又是一脸冷冷的表情,冷冷道:“还不走?”

    南宫燕望着女人,突然有一些舍不得,或许他是觉得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在面前,他如果不多看两眼,将会是一件非常吃亏的事情。

    他不爱吃亏,也不愿吃亏,可眼下这亏他是不愿意吃也不能不吃了。

    女人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应该赶快上路,四下看了一圈,见眼下情况对自己极为不妙,于是对着冲他奔来的人拱手笑道:“各位,在下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就看见他纵身跃出大门,翻进马厩,跳上其中一匹马,夹着马肚,甩鞭逃走。

    这马本是衙差骑来的,现在眼看自己的马被骑走,路一平立马跳出来,大吼一声:“混蛋!那是我的马。”

    话才刚一喊完,南宫燕已经浮尘而去,只听踏踏马蹄声,一眨眼已经看不见人影。

    几个人也不做落后,纷纷提刀上马,追赶南宫燕。

    一场风波引来一阵哗然,马走人跑,留下来的围观者唏嘘不已。

    店小二躲在柱子后头,惊恐的望着大厅里,手脚哆嗦的不成样子。只是远远的看着那些人,就能令他觉得有一种阴森冷飕飕的凉意从背脊上凉了起来,一直凉到脚底。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腥风血雨的江湖。

    这时,有人踢了店小二一脚,冷冷道:“赶紧给爷上两壶酒!”

    黑衣男人见南宫燕已走远,也不出门追赶,反倒清闲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摆出一锭银子,招呼店小二上酒上菜。

    不只是黑衣人,这里坐着喝酒的那些江湖客全部都没有出门去追赶南宫燕,因为他们都知道南宫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明白就这样跑出去,也只会是徒劳。

    外面还下着雨,外面还吹着风,出门去逮一个人,哪有留下来喝酒舒服?

    人都是贪图舒服的,多日来的舟车劳顿,他们也想要好好休息一会。

    于是,客栈里又响起了热热闹闹的谈笑声。

    掌柜的心情却没有那些人的好,他瞧着被砸坏的东西,心疼的直接趴到在柜台里,哀声抱怨,一边哭,一边朝黑衣人看过去。

    黑衣人丢出两锭银子,补偿了店家。

    和南宫燕付的一袋银子相比而言,这两锭银子实在太少。

    掌柜心里不满,却不敢表现出来,开店做生意,就要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什么人惹不起,也知道见好就收。

    很显然,眼前这个黑衣人不是他们这样的小市井百姓能得罪得起的。

    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黑衣人端端正正的坐下来,既不出门追赶南宫燕,也不关心周围的目光。

    这三个月,他一路追踪白落裳,虽然没能跟对方正面交手,但一直看得到踪迹。就在三天前,白落裳忽然不见了,可是他却在无意间发现了南宫燕,他很清楚南宫燕的出现并不是巧合。

    白落裳和南宫燕之间的勾当,几乎已经不再是秘密。所以他就跟着南宫燕一路走到这里,他依然没有发现白落裳,但是南宫燕已经和白落裳碰过头,白落裳再一次在他眼皮下逃走,但是被白落裳偷走的东西却已经落在南宫燕手上。

    但当初与雇主约定的是“捉住偷东西的人”,却并没有说要追回失物。现在失物和盗贼分成两路,他就要跟雇主再好好商量一下才行,毕竟追回失物和追拿盗贼的佣金不是一个价。

    白落裳是一个易容术和轻功独步天下的人,为人又实在是狡猾,所以要追踪起来非常困难,相比之下,藏金人南宫燕就要容易掌控的多。

    南宫燕出入奢靡招摇,走到哪里都是砸千金以买快活,生活极其高调,所以要找到他,非常容易。因此,他并不担心南宫燕会逃出他们的势力追查范围。

    看了一眼二楼上的人,黑衣人很礼貌的笑了一笑。他当然也看出了那些女人的身份,他对那个女人同样充满了兴趣。

    楼上的女人却只是冷淡的回视他,并没有任何回应,她对楼下那黑衣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被一个长得非常美丽的女人拒绝,黑衣人不禁挑眉,心里疑惑道,难道这女人会和南宫燕那只狐狸有什么别人不知道的关系?

    江湖人都知道,这女人有一对瞧不起天下男人的眼睛,在她的眼睛里除了她们的大阁主和白落裳那个小偷之外,所有的男人都不入她的眼睛,她几乎从来不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连看都不愿意去看别的男人一眼。

    然而今天,这位眼高的女人居然看了南宫燕,甚至还和南宫燕说了话。莫非,南宫燕入了这女人的眼?

    这样想着,黑衣人脸上的笑意渐渐扩大,好像他突然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而这件有趣的事情,只不过就是那女人对南宫燕笑了一下和说了两句话而已。

    就在黑衣人觉得那女人也不会和他说话的时候,那女人突然说了一句:“你不去追?”

    黑衣人略感意外的再一次抬头望着那个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被那女人看进眼里,不禁有些愉快,然后笑道:“姑娘可知道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女人冷着脸没有说话。

    黑衣人笑道:“那人是一只狐狸,你知道狐狸最擅长什么吗?”

    女人当然不会回答,她的话总是很少,越是冷的人,话就越是少。

    黑衣人只得自己说话:“狐狸最擅长的就是跑,这只狐狸虽然没有白落裳那么能跑,但要追上他,还是需要想办法的。”

    女人冷冷的没有再多看这个黑衣人一眼,因为她对这个黑衣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再说那几个衙差,骑着马,一路紧逼南宫燕,追着跑出小镇,到了南边的树林,看到的却只有马,没有人。

    那匹被丢下的马,蹬着腿在原地踱步,鼻子里喷出一阵白袅袅的气。看样子是刚停下不久,但是骑马的人却早已不见。

    雨水密密地斜落而下,树林笼着一层薄烟。林木在雨里静默的看着匆匆而来又匆匆而过的人影,它看透所有的事情,却无法告诉想要知道答案的人。

    越冬未落的树叶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在飘摇的春风里,欢快的跳动着水光。

    林子里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静悄悄的,显得格外诡异。

    下雨的天,总是很暗。虽然刚过午时不久,天却暗沉沉的,让人的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

    张青勒住马,在原地转了两圈,脸色不禁也跟着暗了下来。

    下着这么大的雨,南宫燕没有马,光靠两条腿,他还能去哪里?

    他没有生出一对翅膀,所以他飞不走。他也没有白落裳一样的轻功,所以他还是飞不走。既然飞不走,就只能用两条腿跑。不过像南宫燕这种奢侈又讲究的人,怎么可能冒着雨用两条腿跑路?

    既然没有骑马,也不会用两条腿跑,那这个人究竟是去了哪里?

    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难不成,他还会遁地术?

    南宫燕当然不会遁地术,他不过是在半路上跳下了马,趁着众人还没有追赶上来的机会,藏身在树林里,等着众人都寻着马蹄声追赶上那匹马的时候,他早已经神不知鬼不觉搭上接应他的马车跑远了。

    而这一件事,张青一群人几乎根本无法想到。他们还在原地徘徊着,希望可以从那里找出蛛丝马迹,然而结果只会令他们更失望。

    路一平的粗眉又皱了起来,奇怪的叫一声道:“人、人呢?”

    “妈的!”张青恶狠狠的磨牙,瞪着那匹打着响鼻的马,唾了一口唾沫,满下巴的胡子几乎都快被气得飞起来:“这混蛋竟然比兔子还跑得快,一晃眼就不见了。”

    跟在后面的刘庆把刀插回刀鞘,抬头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树木枝头,确定了没人匿藏在其中,才茫然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想到王爷那张加急的通缉令,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沮丧。

    黑旗令虽然掌控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却没有办法充分利用这面黑旗。他们既不能调动官府的力量,也无法调派江湖势力。这样一来,黑旗令在他们手上,就从身份的象征变成了他们自己的催命符。若是逾期没能抓住人,被降个“失职之罪”,他们的下场并不见得会比那个偷玉印的贼人好多少。

    张青也收了刀,愤愤地往树干上打了一拳,骂道:“还能怎么办!既然南宫燕在此,那么王爷要找的东西多半是在他身上,这也好,既然白落裳不知所踪,其人又太过狡猾,我们不妨就先放放,把精力都放在这个南宫燕身上。反正只要找到王爷丢的东西,白落裳什么时候落网也就是迟早的事。”

    相比于行踪飘忽的白落裳,南宫燕的去向更为好掌控些,而且对付起来,似乎也是容易一些。他的猜想与刚才的黑衣人不谋而合,看来都对拿下南宫燕势在必得。而且,他们两路人都是为同一个主子办事,而且自己还有黑旗令在手,说不定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

    想及此处,张青不禁对那个人感兴趣,或许待会儿可以跟这个人结识一番。

    张青的话说的自信满满,旁人却听不太懂。

    别说跟踪南宫燕,眼下就连南宫燕往哪个方向走的,他们都毫无头绪。这人还要怎么跟踪?

    越想越不明白,路一平忍不住问道:“那我们现在该往哪边走?”

    张青冷笑:“继续往南边走。”

    路一平突然想到他们先前谈论过的那个危险的地方,惊讶的追问道:“莒国,还是南夏国?”

    “莒国。”张青咬牙道,“听说今年中秋,凉洲唐家堡三小姐设擂台比武招亲,嫁妆就是唐家堡家传宝贝,‘凤凰血玉’。”

    路一平眼睛一亮,恍然大悟道:“南宫燕如此痴迷于石玉的收藏,那么这一次就一定不会错失机会。只不过,这块玉虽然价值连城,但毕竟算不上旷世珍宝,南宫燕会亲自千里迢迢远赴凉洲?”

    “废话。”张青骂了一声,道:“他南宫燕是个什么人?”

    路一平抢着道:“他是什么人?”

    张青咬牙道:“那是一个十分贪心的人。”

    路一平还是不解的望着张青,“这贪心也不是什么都贪的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要贪,不值钱的谁愿意去凑那个热闹呢?”

    张青瞪着圆目,骂道:“笨蛋,我们吃饭的时候说了那么多,难道你竟然连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吗?”

    路一平不敢说话,他的确是什么也没有听进去,只除了后面说的那些话。

    张青继续骂道:“你这个蠢货,难道不知道如今江湖中人有多少想要得到这块玉佩?不值钱?不要用你木头一样的脑袋来想这件事。更何况,南宫燕性情甚是贪劣,他可不管东西值多少银子,只要东西在江湖上有名气,他都想占为己有。值不值钱不重要,重要的是,被人看得有多重要,越是有很多人想要得到,他就越是想要纳入囊中。”

    路一平被骂的低了头,不敢再抬起来,粗黑的眉毛更是皱成了一团。

    刘庆这个时候也忍不住疑惑道:“听说那凤凰血玉根本算不得是稀世珍宝,却能让那么多人惦记,实在是奇怪,难道大哥不觉得奇怪?”

    张青劈头盖脸的就朝刘庆骂了回去:“传家宝能有不值钱的?能称为堂堂唐家堡的传家宝,有可能会不值钱吗?你说话就不能自个儿先用脑子想想的吗?那么多人争相抢夺,会不值钱?你是瞎的吗?”

    刘庆不甘心的回道:“可是大家都说,那块玉就是一块普通的血玉,确实算不上稀世珍宝。很多人都这么说,难道他们都是瞎的吗?”

    张青瞪着眼睛,“呸!如果这个东西是你求而不得却费尽心思一心图之的宝贝,你会大张旗鼓的告诉全天下的人这个东西很值钱,让他们一起来分一杯羹?”

    话是这么说,但张青似乎也有些解释不了,江湖里的确有传闻说那凤凰血玉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根本算不得上等,但却莫名其妙的吸引了无所人前去凉州。

    对于想不通的事,张青也懒得再去多想。反正听来的总比不过亲眼所见,真相如何,亲自走一趟不就知道了。

    最后只得一拍大腿,张青骂道:“废话休要再多言,真相要亲眼去看,道听途说来的怎么能信?明日动身南下去凉州,说不定还能一箭双雕。”

    路一平又听不懂了,“什么意思?”

    “南宫燕为人贪劣,白落裳好色成性,一个爱玉器宝石,一个爱美人美酒,凤凰血玉和唐家小姐就是捉拿那两个人最好的诱饵。”张青哼笑一声,似乎抓住南宫燕夺回王爷印是势在必得的事。

    听了张青的话,所有人都用无以形容的崇拜望着他,能够当一群人的头儿,要的不仅仅是有一身高于众人的身手,还要有一颗高于众人的脑子。

    于是,众人齐声高喊:“老大不愧是老大!高果然是高!”

    田秀书看着洋洋得意的张青,不动声色的笑了一笑。

    “别拍马屁,办正事要紧。”张青牵着马绳调转马头,“先回客栈,今日暂时在这里再休息一晚,明早启程南下。”

    路一平惊讶道:“南下?往南面走?”

    张青点了下头。

    路一平看向田秀书,道:“你们说过,那个地方很危险。”

    田秀书道:“龙潭虎穴一闯,必是九死一生。”

    路一平瞪大眼睛:“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往南边走?”

    张青脸色微僵,抿着嘴久久的瞪视路一平,最后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蠢货,我们不可以绕道而行吗?从北面绕过去,不过是多几日行程的事。”

    路一平眨了眨眼,“绕北面走?”

    刘庆也非常无奈的看着路一平,“我们说话的时候,你多多少少也应该听一些的,不然你总是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路一平红着脸,吞吐道:“我现在就已经把你们说的话全部听进耳朵了。”

    从北面绕过桐虎山,却是可以直接到达莒国。但是赶路所需要的时间绝对不只是几日。

    北面而上,全是巍巍高耸的大山,山路崎岖难行,路程也是蜿蜒绵长,少说也得都走三千余里的路,没有一个月根本走不过去。

    刘庆突然想到了什么,策马走到张青旁边,低声道:“大哥,你觉得倚花阁的人,会不会也是替王爷办事的?”

    张青看着刘庆。

    刘庆狡黠的笑了一笑,道:“听说倚花阁的消息搜罗网遍布各国,凡江湖上的事情几乎没有她们搜罗不到的,我想,如果他们也是替王爷办事,那么我们何不与她们合作……”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张青呵住,“别妄想了,倚花阁的行事作风你我又不是不清楚,想跟她们合作,简直想都不要想。”

    倚花阁虽然全是女人,却有着不输于男人的气概和本事。往往本事越高的人,就越是自恃清高,想要她们屈尊于朝廷势力,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她们就算与朝廷有合作,也是利益往来,绝不会同行共事。

    刘庆知道自己的想法太过异想天开,不禁有些失望,看来黑旗令对他们来说,所起到的作用并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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