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里的气温比外面低了许多,捕快们一个个低着头,看着地上一滩血水渐渐蔓延到他们的脚边,却没人敢躲开这流淌的殷红。
尸体抬来时还是好好的,放下身子的瞬间,两具肿胀的尸体不知怎么,头忽然就断了。死人不流血,可是这两具尸体奇了怪了,脖子上碗大的伤口疯狂地涌着血水,大堂内都是恶心刺鼻的血腥味道。
许牧自然也没这个胆子去躲,她觉得,说不定自己这一动,县令大人就把她丢出去调查案子。鬼才想调查风溯那边的案子,根本没人抓得住她。
她头上的帽子有点重,坠的头疼,轻轻动了下脖子,县令大人的小眼神嗖地甩过来,她立刻把头低回去,装傻。
好在县令大人没说什么,等那血水流的差不多了,他才摸了摸肉乎乎的下巴,“你们先去巡逻,本官会把这案子当成无头案处理的。”
大家都松了口气,一向脑抽的李捕快却突然道:“这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人啊!”
场中气氛顿时一变,县令大人脸上的肉抖了抖,然后道:“那你便和许牧去调查此事,七日内给我个结果。”
许牧看着李捕快正义的脸,恨不得把他塞进墙里。见她不吱声,县令大人再次发话:“事毕后,许牧可以回老家休整半月。”
“好的大人!”许牧的眼睛亮了,刀鞘里的刀也颤了下。
几个人留下来清理大堂,剩下的人出去巡逻。李捕快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张正义的脸出现在许牧面前,“小牧,真是不好意思,还要麻烦你。”
她微微一笑,转身就走。李捕快不甘心,继续跟过去,哗啦一声,许牧把刀抽出来,挡在身前,“李兄请注意分寸。”
李捕快这才反应过来,许牧是个女儿身。虽说捕快未规定不能由女人做,但毕竟做捕快的女人少的出奇,一个不注意,他就忘了。
他摸摸鼻子走了,看起来是寻县令大人讨要什么线索。
许牧高冷地放回刀,踏大步离开了衙门。她家离衙门有点远,要翻个小山头。山头有个林子种了好些树,走起来不大方便,尤其是夜里,林子里的声音很是渗人。
可是没办法,标县这种地方,城里的房子她哪里能住得起,只能住在标县近旁的小木屋,整日过的也算简单。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过上这种自在的日子,苦是苦了点,但好歹没人和她耍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机。许牧走进自己的小木屋,锁了门,看向了桌子上那青花瓷壶。
她有神奇的经历,她死过一次,但不知怎么,她又活过来了。从十岁开始重活一次,现在想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许牧有些口渴,青花瓷壶中的茶已经凉了,她不甚在意地倒出一杯喝下去。
青花瓷壶是她从家里带来的,一是为了不忘记上辈子的苦,二是要提醒自己——这辈子好好活。上辈子夫君烦透了她,大婚当日都不曾碰她,直到她死,他都没给过一个好脸色。这辈子她不想看到他,便卷了包裹跑去闯荡江湖,不想家人还是不打算放过她,仍要她去做那个牺牲品。
她原是许家三小姐,从小不受待见,就算是她出门学武艺、当捕快,家里人只会觉得少个累赘。她上辈子糊涂地嫁了个商人,没心没肺地被人挤兑到死,最后不过是做了个牺牲品。
说到为什么嫁给那商人,许牧只记得他叫吕季,与妹妹许笙感情极好,但许家不允,最后让自己替妹妹嫁了。
至于自己为何而死,她倒是记得清楚多了——是四妹亲手喂了她鹤顶红。对了,她还记得,那时,吕季已经在江州富甲一方。
重活太久,上辈子的事忘得也差不多了,惟有那临死前所喝鹤顶红的味道还记得清楚。县令大人说是给她半月时间回家休整,许牧一路上早就想好了,趁着这半月离开标县,老家的人正好找不到她,也就不能带她回去成亲。
她始终不喜欢正面交锋,能避则避。大概也是因为这个性子,她上辈子被人欺负的厉害,偏偏她懒得争抢,明明是个正房太太,活得还不如她那陪嫁丫头。
许牧长得不丑,相反还有一种灵动的美。上辈子,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如此不受待见,她不欺负别人,甚至要讨好别人。除了生母是丫鬟、位分低外,她觉得自己不是个讨人嫌的孩子。这辈子她还是不太明白究竟为何,但至少,她不会无理由地讨好别人,更不会任人欺负。
因为县令大人提了老家,她的思维无限扩散,想了很多事情。如果自己上辈子能勇敢一点,应该不会死得那么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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