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出现了红龙的主题歌:《Mon Coeur Est Un Violin》(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女声版本是最容易搜索到的,但我也很喜欢范宗沛的改编版本《伤心城市》,收录在风潮唱片《意外的温柔》专辑里)
虽然被阿银在电话里拒绝了,九阿哥仍旧不死心。
过了两天,他扯了个理由出门,直接去了胤祥当初参与地下格斗的地方。
场子仍旧在,空荡荡的却没有人,警方虽已不打算再深挖,但从警局里投射出的目光,仍旧是冷冷的。经营者知晓轻重,赛事也只能停下来。
九阿哥在周围转了两圈,正心里没辙时,身后有人一拍肩膀。
回头一看,两个叼着烟卷、混混模样的青年,正站在他身后,一脸不善。
“小子,想干嘛?”其中一个冷冷道,“格斗场暂停了,想参与的话,过了年再来吧。”
九阿哥笑了笑:“阿银就这么一个场子?再没别的赚钱营生了?”
另一个混混哼了一声:“自然是有的,只怕你不配!”
九阿哥也不生气,他仍旧笑眯眯道:“你都不知道我的能耐,你怎么知道我不配?”
他这么一说,那俩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就笑起来:“阿银先生的场子倒是还有一个,但那个嘛,因为只招待贵宾,所以地方设置得也很严格,一般人,进去吃不消的!”
九阿哥一愣,仍笑道:“是么?那么厉害呀!我倒很有点兴趣呢。这样吧,地点告诉我,就算进去吃不消,那也是我自己的事,若是进去了,还能完好无损的出来,等拿到银子。我给两位小哥也分一点,如何?”
他的脸上虽然是笑笑的不当回事,但那两个青年却有所察觉,其中一个变得警惕起来:“你不是条子吧?”
九阿哥一愣:“条子是什么?”
“警察。”那人解释道。“看起来不太像,你连条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九阿哥苦笑:“我从外乡来,所以不知道条子这种词——我怎么可能是警察?你们认识十三么?我是他哥哥。”
一说十三,那青年立即释然:“难怪,看着脸有点像。十三还好么?”
九阿哥点点头:“受了轻伤。在家里休养,我们缺钱,既然他不能上场,我就想来找点办法。”
两个青年了然,他们回过身去,低声嘀咕了两句,又有一个掏出手机,简短地说了两句。
“春锦里,21号。”一个青年终于说,“晚上八点之后过去。告诉那个看门的黑人。就说是来报名的。”
九阿哥点头道:“多谢!”
那青年却笑笑,“别怪我没警告你,那儿和这儿不一样。这种低级格斗场只是皮毛,扔给警方出出气也无所谓。但是那儿,连警督都不会去碰。”
“也许去之前,给家人安排一下后事比较妥当。春锦里那种地方,没两下子,进去了是真的会出不来哦!”另一个也阴阳怪气地说。
九阿哥也一笑:“不好意思,我就是‘有两下子’的那种人。”
回到家里,九阿哥琢磨了一番。最后决定此事他谁都不告诉。
次日晚间,吃过晚饭之后,他借口去朋友那儿有事,从家里出来。一看手机,七点半。
九阿哥临出门的时候,十阿哥还笑嘻嘻地问他,是去找男朋友还是去找女朋友,没等他回答,胤祥就拦住说十哥别问了。这是隐私,不能随便问的。
九阿哥心里觉得好笑,同时又想起那青年的警告,虽然对方说得煞有介事,九阿哥却不怎么放在心上。
还能出什么事呢?他心想,顶多像十三那样被人打一顿,总不能真让他致命。
坐地铁到了城北,这边是使馆集中区,又靠近静海路那种高级地段,地价最贵。九阿哥对这一带不太熟,因为这边洋人多,而他讨厌洋人,哪怕交流无碍。他始终记得大清是怎么亡的,以及斯杰潘是个多么恶心人的货。
……还有,他拿人家当兄弟的安德烈,偏偏是个“四爷党”。
此刻,九阿哥用手机查着地图,找到了春锦里。
他停在门牌21号的建筑面前,那是个酒吧,招牌上只有一个龙飞凤舞、浮凸闪烁的“银”字。
想必这就是那个阿银的巢穴了,九阿哥想。
时间还早,酒吧里没什么人,一个酒保慢悠悠擦拭着酒杯,一个勤杂工在擦地板。九阿哥走进去,戴着黑领结、留着小胡须的酒保斜睨了他一眼:“来早了,还没到九点。”
九阿哥没有回答,他四下看看,一个气势不善、身材高大的黑人走过来,冷冷盯着他。
想必这就是那青年提过的黑人。九阿哥立即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是来报名的。”
酒保一听这话,冲那黑人一努嘴,黑人点点头,转身道:“跟我来。”
他的中文很含混,不仔细听不能听真,九阿哥无法判断他是汉语很差,还是口腔出了问题。
这还是九阿哥第一次和一个黑种人如此接近,对方肯定超过两米,身形如巨塔,右边耳朵挂着只银耳环,鼻梁异常的扁平塌陷,上唇有很大一道伤疤。
九阿哥忽然意识到,这人是个拳击手。
可能口齿的含混也是因为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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