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汐心里,法院、律法是庄严神圣而不容玷污和侵犯的。她从未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因打官司而走进法院,与人对簿公堂。
惶惶不安了一个多月,开庭的日子还是到了眼前。开庭前两日,律师打来电话通知余汐,因他早前已有案子,刚好与余汐的案子时间上重叠了,他已委托了某律师行他的同事代他出庭。
临时的变动,让余汐心里更没底了。她突然想到了一句典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毫无反抗之力地要任人宰割了。本想打电话再跟律师争取能否错开时间亲自出庭,但她觉得似乎都无关紧要了,她似乎已经看到了输掉这场官司的结局。只是,她无法忍受输掉官司后,可能要与儿子分开的局面。
穿过法院大楼左侧一条小巷,走进一道铁门,横竖两道走廊通往各个庭审大厅。余汐跟在临时律师身后踏进铁门时,双腿发软还不停微微发抖。律师看出了她的紧张,安慰说:小余啊,不要紧张,开庭其实就是走流程,把证据交上去,答辩的时候回答几句话就行了。
法庭也是毫无硝烟的战场,走进这个地方的人“杀”得“头破血流”的比比皆是,经历过一次便再不想踏进那扇门。
胡诚一家人已早早来了,胡父、胡母、胡妹远把余汐的气势压下去了,因她没有一个亲人到场旁听,他们向余汐投来嘲讽讥笑的表情。余汐不敢抬头看他们的脸,生怕对方看穿自己毫无底气的紧张和惧怕,更怕被他们的气势所吓倒。
待双方坐定,走进来两个穿黑色长袍面无表情的中年男士,一个年轻些的书记员。书记员介绍说:这两位是今天的审判长,也就是法官,我是今天庭审的书记员。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位法官刚坐下就玩起了手机,像两个毫无瓜葛的局外人。
书记员让余汐和胡诚确认身份,然后双方的律师作介绍,书记员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再呈上证据,接着便是双方答辩的环节。当书记员一一确认双方递交的证据时,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先向法官礼貌地打了个招呼,然后说明来意:“我姓尤,是被告余小姐的朋友,过来给她送一些她落下的材料。”
待法官首肯后,尤先生走到余汐的临时律师身边,交给他一个牛皮纸袋。临时律师低声问余汐是什么,余汐不明所以地摇摇头。她仔细看了尤先生一眼,自己与他确实素未谋面。当她打开牛皮纸袋看清里面的东西时大吃一惊,里面是一份上海某公司向她发出的聘请文书,和几张购房材料及发票,购房发票上面的名字就是她。临时律师也大吃一惊,低声说:你怎么不早把这些证据拿出来?这些对你都是最有力的证据了。
坐在对面的胡家人按捺不住了,胡父和胡母一人一句,趁机向法官和书记员数落起了余汐的“种种不是”:“法官,不是我们非要离婚,是她带着小孩子从我们家离家出走的,我们都希望她回来,好好过日子,我儿子对她又不是不好,我们对她也不错啊。她还把她自己和小孩的东西都拿......。”
“请下面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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