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统领,领着此次从扬州发来的艨艟舰队把整个辽东湾当成了自家的澡盆子一般,不许金国哪怕有片板可以下海。
此外,专职在辽东半岛搞事情的敢战士第一军的孙新等人,通过扮成商队、土匪、流寇,采用坑蒙拐骗偷的手段,迄今为止已经设法弄走了超过十五万以上的人口,差不多将近海五百里范围内的山野乡村给搜刮了一遍,只是如今依旧没办法撬开一些金属小县的城门,把里面的百姓全都弄走。
无奈之下,黄杰只能换了个思路,设法从之前弄走的百姓中寻找和培养出一批带路党出来,让他们潜回辽东设法把消息传播出去。
之前从辽东弄走的百姓,黄杰将其中绝大部分都发往了山东,在给予安家费的同时,也给予的大宋户籍,将非农业人口向城镇强制分流的同时,也将农业人口进行了区分和改造。
对于只会种田的辽东汉人,通过王黼操心修订后的《新青苗法》借钱鼓励他们向大宋的地主租赁土地进行耕作,而对于那些只会放牧的杂胡、奚人、渤海人等,则同样根据《新青苗法》借钱鼓励他们去西北发展畜牧业。
就目前而言,相当一部分被强制移民过来的辽东百姓,在分流去了山东各地之后,都依约用《新青苗法》给的贷款租赁到了土地,甚至一些分流时本来强制安排在城中的手工业者和匠人,在瞧见当真可以按照政策用贷款购买土地后,居然干干脆脆放弃了城镇户籍,哭天抢地的要贷款租地。
一时间,山东各地的原本门庭冷落,就快要被取消编制的公田所顿时车水马龙热闹了起来,门槛都换了好几回。
对了,这公田所也叫“西城所”或“括田所”,政和初时﹐宦官杨戬主后苑作时﹐胥吏杜公才献言汝州(今河南临汝)有地﹐遂置为稻田务。政和六年(1116年)改名公田所。到了宣和初年﹐又有张佑主营缮所﹐李彦主西城所﹐亦为检括公田机构。
宣和三年(1121)﹐杨戬死﹐李彦将后苑作﹑营缮所的公田﹐皆并入西城所。
而西城所所使的公田之法﹐一种是取民间田契根磨﹐如田今属甲而得之于乙﹐则从甲索乙契﹐复从乙索丙契﹐辗转推求﹐至无契可证﹐则指为公田﹐量地所出﹐增立官租。
另一种是按民契券所载顷亩﹐而以新颁乐尺打量﹐旧尺一亩约当乐尺1.0869亩﹐即以其赢拘没入官﹐创立租课。
而且,“黄杰前”之所以有梁山贼人起事,其起因也正是因为梁山泊的八百水泊被收入西城所后﹐立租算船﹐日计月课﹐蒲鱼荷芡之利﹐纤悉无遗,逼得当地百姓忍无可忍。
不过,这些都是“黄杰前”的事情,如今的公田所正式更名在乾道三年元月,隶属于户部,由王黼作为直属最高上司,一不搞索取田契根磨,二也不去弄什么新尺旧尺,而是以山东、陕西两路为试点,火速施行起一项被夹带在《新青苗法》里的隐藏法令,也即是《新青苗法之一条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