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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张成元的看似合理却违反娱乐圈潜规则的要求,朴炳烈的心里有些不高兴,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毕竟像张成元这样素质的人才千金难买,如果把他吓跑了,可能一辈子也不能再遇上另一个了。而朴炳烈的野心虽然不算太大,但也绝不甘于一直做个小公司的老总,深知张成元就是他目前甚至一生最大的机会,因此给他不同于普通新人的更高待遇,也不是不能考虑。
考虑良久,朴炳烈终于点头道:“我相信你会看到我们公司最大的诚意。”从办公桌当中抽屉里取出一份合约,在上面修改了好几处,才将其递给张成元,说道:“这是我刚拟的合约条文,你看一看还有什么要重新商议的地方吗?等协商好了,我便让人重新打印出来。”
张成元接过来后没有从头看起,而是先看了朴炳烈刚刚修改的条文,不由点了点头。原来,朴炳烈将原来的利益分配从7:3改成“第一年7:3,第二年是6:4,从第三年起到期满为5:5”。原本的分配比率比起**这样的大公司的新人合约,就已经好了许多了,现在就相当于一个明星演员的待遇了。朴炳烈之所以如此大方,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培养一个合格模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培养一个成功的歌手或演员。但不管怎么说,由此可以看出朴炳烈这人并不是一个黑心的商人,而是一个有些眼光、有魄力的企业人。换做其他公司老总,只怕就要花言巧语来欺骗张成元了。
接着往下看去,一些不利于艺人.的几个条款也被朴炳烈删除掉了,或者将其改成在艺人同意的原则下等有利于艺人的条款。比如说“除非艺人同意,不然经纪公司无权私自擅自安排艺人在学校的学习进程。”,“除非艺人同意,公司不能泄露艺人的个人和家庭.。”,“不得阻扰艺人在非通告时间与异姓朋友接触。”等等
最后,合约有效期限从十年改到了五年。模特毕竟不是歌手,歌手要登台可能要练习好几年,而一般的模特最多培训几个月而已。而且以张成元的条件,如果碰到了合适的拍摄环境即便不培训也能直接上工。朴炳烈担心合约期限太长,会让张成元望而生畏,因此主动修改了这条合约。
看完这些,张成元又从头细看了一遍,见合约上没有什么问题,便道:“这些条款我大致同意,不过我年轻识浅,需要将合约拿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可能会耽误一段时间。”
朴炳烈道:“理当如此,我看你应该还未成年吧,如果没有你的监护人同意,即便你现在就签了字,也没有法律效应。成元,我很期待你早曰成为我们公司的专属艺人。”
张成元道:“我的事情一般由我自己决定,我的父亲会同意的。不过父亲大人现在还在国外,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国,因此合约签订恐怕要延后半个月了。如果你不怕我爽约,现在就可以为我安排培训甚至工作,一切都遵照这个合约来进行,如何?”急于赚钱的张成元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朴炳烈道:“以如此优惠的合约,我不相信你的监护人会拒绝,所以你的要求我答应了,祝我们合作愉快。”两天来几个小时的接触,让朴炳烈认识到张成元有别于年纪的稳重和大气,不再把他当作一个未成年人来对待,为了增进双方的好感,便大方地答应了张成元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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